各學院:
實驗室建設是高校基本建設之一,科學地制定實驗室建設規劃是實驗室事情的首要任務,爲了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建設的科學性、計劃性和連續性,提升實驗室建設和治理水平,現要求各實驗室制定“十二五”建設規劃(2011-2015),具體要求如下:
一、制定規劃的依據
各實驗室要依據《實驗室建設規劃》(2009-2020)、學科專業建設規劃,以及09版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結合實驗室建設的實際情況與發展要求等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驗室建設規劃。
二、實驗室建設規劃的基本內容
1.實驗室建設現狀分析。
2.實驗室建設總體目標和分年度目標。要求學院對各實驗室的建設水平准確定位,其中優先發展的實驗室要繼續凭据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標准進行建設,鞏固和保持在國內的領先职位;重點建設的實驗室要凭据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標准進行建設,鞏固和保持在省內的領先职位,並確定申報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時間部署;積極培育的實驗室要凭据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標准進行建設,並確定申報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時間部署。
3.具體建設規劃包罗以下幾方面內容:
①實驗教學及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規劃;
②實驗隊伍建設規劃;
③實驗教學革新與實驗技術研究規劃;
④硬件建設規劃。
三、具體要求
1.做好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事情,摸清實驗室的現狀、發展趨勢,結合實驗教學需要,實事求是地制定建設規劃。
2.實驗室建設規劃要密切結合學科專業建設規劃制訂,科學合理地確定建設目標和方案,並具有可操作性。
3.分設在差异學院的相近實驗室,涉及到的學院要組織聯合論證,規劃出各自的建設偏向與重點。
4.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建設規劃制定事情,實驗室建設規劃經批准後將作爲學校資金和設備投入的主要依據。
5.由各學院組織實驗室制定建設規劃,並建设專家組統一進行論證,要求專家組成員中有2-3名校外相關領域專家。實驗室建設規劃必須經學院院長和分管實驗室的副院長簽字確認。
6.2010年7月5日前將建設規劃紙質稿和電子文本報送實驗室設備治理處與分析測試中心計劃科(綜合辦公樓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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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設備治理處與分析測試中心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