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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出國人員購票選擇航空公司的政策解讀

日期:2018-05-03 點擊數:

近期,發現我校有老師出國購票選擇航空公司時,對國家相關政策理解不夠、認識上存在誤區。爲了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以免審計檢查時給列位老師帶來不须要的困擾,現就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公務機票購買治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33號)涉及的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文件第一條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事情人員,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以下簡稱購票人),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應當凭据厲行節約和支持本國航空公司發展的原則,優先購買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優惠機票。這一條說明了以下問題:

1.購票人員:事業單位事情人員和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人員。

2.出差目的地:國內出差和因公臨時出國。

3.購票方式:政府采購、使用公務卡和轉賬支付。

4.購票原則:①要厲行節約,不能購全價票;

???????????要支持我國航空公司發展(選擇外國航空公司必須是我國航空公司沒有直達目的地的,其中文件第三條予以了明確),這一原則很是重要,請有出國任務的老師務必清楚是非經濟因素。

二、文件第三條規定:因公臨時出國時,購票人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收支境,沒有直達航班的,應當選擇我國航空公司航班到達的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進行中轉。因中轉1次以上(不含1次)等特殊原因確需選擇非我國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鄰近目的地國家(地區)中轉需辦理過境簽證而選擇其他鄰近中轉地的,應當填寫《乘坐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和改變中轉地審批表》,事先報經單位外事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這一條說明了以下問題:

1首先是務须要選擇有直達目的地的我國航空公司

2.其次是沒有直達的,要選擇最鄰近目的地的我國航空公司進行中轉;

3.最後是沒有直達,確需中轉、中轉1次以上(不含1次)且最鄰近目的地國家中轉還需過境簽證的可以選擇外國航空公司;

4.選擇外國航空公司要事先審批,要說明的情況必須是“上條3”中所列原因。經濟因素不予考慮。

三、文件第七條規定:各級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將出國機票購買情況納入因公臨時出國情況聯合檢查的範圍。各部門各單位在審計部門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治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時,應當提供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審批表等機票購買活動時的資料以及經費治理使用的資料。這一條說明了以下問題:

1.出國機票購買已經列入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因公臨時出國聯合檢查範圍

2.審計檢查時,購票人若選擇非我國航空公司機票要提供非國內航空公司航班審批表等機票購買活動時的有關資料及經費治理資料。

四、建議列位老師有因公臨時出國任務時,要盡早謀劃,盡可能提前購買或預定可改簽(可退)的我國航空公司的机票。若没有直达目的地的我国航空公司可选择,请有出国任务的老师务必事先到学校國際相助处填写非我国航空公司审批表审批后方能出行,杜绝事后审批给您带来诸多未便和困扰。

五、我校因公臨時出國購票選擇航空公司的依據是(財庫[2014]33號)文件,若有最新政策時,學校外事、財務部門會在第一時間對外宣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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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相助处

??????????????????????????????????????????????????????????????????計劃財務處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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