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現將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別之一,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事情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结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书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结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爲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罗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涉密结果除外)三個單列學科均可申報,重點支持文史哲等基礎學科和社會科學各學科的基礎性研究。
三、資助經費
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爲20-22萬元(含结果出书費用)。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及研究事情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金額。
四、申報條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执法,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单元应设有科研治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须要条件并允许信誉保证。2.申请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结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结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而且是尚未出书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结果需附规范汉字稿。
3.申報结果須政治偏向正確,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領先水平。申報结果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4.申報结果需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我辦指定的出书社(名單附後)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相應信譽責任。已簽訂出书条约的结果需由相關出书社推薦申報。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可由一至二名專家推薦。
5.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结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结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罗: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结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
(2)结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结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通過後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後研究報告爲基礎的结果申報後期資助項目,需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並附詳細修改說明,注明申報结果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或未提交答辯的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
(4)结果存在知識産權爭議,或嚴重不切合學術規範;
(5)推薦意見不切合要求;
(6)已出书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书著作重複10%以上;
(7)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學研究种种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结果申报;
(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结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學研究种种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9)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质料);
(10)差异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部署出书。
五、申報辦法
通過同行專家推薦或出书社推薦,由個人申報。具申報质料如下:
(1)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2)《结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3)申报结果6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6套书稿和6份结果提要,结果提要包罗2万字左右的结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结果提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泛起申请人姓名和单元等信息;(4)申报结果加入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结果修改说明);(5)电子光盘,需包罗申请书、书稿、结果提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元及学科分类。
請各單位科研秘書于5月4日前將上述质料報送至行政樓617。
六、出书要求
1.最終结果由全國社科規劃辦指定的出书機構按要求統一出书,其他具體事宜由項目負責人與指定出书社洽談。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书,違規者將中止申請或撤項,並通報批評。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最终结果必须先判定、后出书。最终结果完成后,项目卖力人需向全国社科计划办提出判定申请,填写《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判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计划办组织专家判定及格后方可进入出书法式。
3.後期資助項目出书經費直接撥付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由項目負責人凭据全國社科規劃辦確定的統一標准,向項目结果出书機構支付。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评审事情的公正公正和规范高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1.申请人需凭据《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请书》和申报通告如实填写申请质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肩负相应的信誉责任。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的,申报结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和推荐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划定进行处置惩罚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纪录。
2.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参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报问答》(见附件4)。
聯系人:許佳
聯系方式:8219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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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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