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留學生培養單位:
爲進一步加強我校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提高留學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東北林業大學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試行)》(附件1),學校將開展2017年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事情,現將有關事情通知如下:
一、遴選法式
1、教師個人申請,並按要求填寫“東北林業大學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附件2、3),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給本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時提供相應佐證质料。申請人质料中的有關項目需經計劃財務處、科學技術研究院、人事與專家事情處、研究生院等相關部門批准。申請表及相關质料複印件裝訂成冊(一式五份)。
3、各单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凭据遴选条件及本学科留学生培养的实际需求情况,对申请人提供的质料进行核实和评议,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质料及“2017年留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
4、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指导留学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
5、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留學生指導教師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即獲得其所申請學科的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
6、獲得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的教師在參加導師培訓並獲得及格證書後,學校予以聘任,同年可招收留學生。
二、事情時間部署:
1、第一階段:2017年11月6日-11月13日
具体内容:本人申请及质料批准,将小我私家申请质料送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研究生秘书将申请质料汇总后送交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后的质料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质料汇总后提交到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教务科(地址:和兴路59号國際交流學院205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2192453。
2、第二階段: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
具体内容: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料进行评审。
3、第三階段: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
具体内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评审质料进行评定。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事情日。
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可与國際交流學院(留学生事情办公室)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219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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