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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全國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申請受理事情有關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7-09-15 點擊數:

各學院:

爲支持全國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根據《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全國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選派治理辦法(試行)》(附件1),現將我校學生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到國際組織實習選派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爲我校與有關國際組織開展相助進行選派的學生及自行聯系獲得實習崗位的學生。重點資助到主要國際組織實習。實習地點應爲外洋的國際組織總部、地區辦事處等。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和爲祖國服務的強烈事業心、責任感、獻身精神。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4.申请时为海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機構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结业生(结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身體康健,心理康健,誠實守信,意志堅定。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不超過32周歲。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國際相助规范。

7.能夠適應國際事情環境,以及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8.具備優秀的計算機及社交媒體方面的知識,以及熟練運用辦公軟件的能力。

9.已獲得國際組織正式實習錄用函/通知,尚未開始實習。

10.外語水平良好,精通英語或掌握國際組織使用的其他語言,達到相應國際組織的語言要求。

11.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際組織全額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宣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三、選拔辦法

遵循“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接纳“個人申請,高校推薦,專家評審,擇優資助”的方式確定資助人選。申請時間爲2017年9月16日—27日,申請人須在此期間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治理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凭据《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全國普通高校學生到國際組織實習網上報名指南》(詳見附件2)在線提交申請质料,並同時向學校提交一套書面申請质料。所有质料應齊全、真實有效。

我校相關部門負責對申請人進行政治把關,對其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國際交流能力、品德修養、身心康健情況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並出具有針對性的推薦意見。申請人的書面质料由我校留存,留存期限爲2年。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质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後確定資助人員名單。留學資格保留至2018年6月30日。

四、质料提交

有意申请者于2017年9月28日12:00前将纸质质料提交到國際相助处(行政楼827办公室)联系电话:82190337(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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