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我校國有資産治理事情計劃部署,同時爲對接正在開發的房産治理系統等大數據平台的建設,資産與後勤治理處(國有資産治理辦公室)將在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1月30日進行國有資産清查事情複查及2017年度的資産盤點(二期)事情。
一、盤點範圍
隸屬東北林業大學的所有事業單位。上學期已經複查過的單位,不再進行重複複核盤點,但也要凭据具體要求進行“存放地”字段的更新,。
二、盤點節點
自通知宣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前進行自查、更新,10月8日後,進行抽查、複核事情。
三、盤點內容
列位教工對自己保管使用的在庫資産相關信息凭据真實情況進行盤點、更新,重點注意“存放地”字段信息的規範。
四、具體要求及說明
1、于2016年國有資産清查中報送盤虧資産已全部上鎖,可不進行盤點。
2、本次盤點涉及信息除部门內容外,均可在國資系統個人業務平台內通過“我領用的資産”列出的資産前勾選後,“批量修改”完成。
3、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所有資産的存放地信息應修改爲樓宇名稱加四位房間號的形式,如:綜合辦公樓0927、綜合辦公樓-101等(爲防止今後系統對接時,因不合規範被系統當成錯誤數據,請勿在樓宇名和房間號中加空格)。樓宇名稱含數字的應加括號,如:交通樓(1)0101、交通樓(2)0101。具體樓宇名稱信息詳見附件1。
4、各單位盤點結束後,應形成書面质料報資産與後勤治理處(國有資産治理辦公室)。凡在2016年國有資産清查中未按盤虧上報且無人認領的資産,以及信息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資産,應在報告中做出單獨情況說明。
詳情咨詢:82190709關瀚迪王冬
???????????????????????????????????????????? 资产与后勤治理处(国有资产治理办公室)
?????????????????????????????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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