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學校召開了科研經費治理革新與網上報賬實施情況座談會,根據座談會上提出的問題,計財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了研究,並報經主管領導同意,現就其中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關于在報銷差旅費時存在重複事情問題?
答:今後進行差旅費報銷時,不再手工填寫原差旅費報銷單。僅需進行網上填報後打印網上自助差旅費報銷單並簽字審批即可。
二、在報銷打卡的時候“工資卡”和“交行卡1”、“沃德卡”區分不明確,有時選擇了“沃德卡”後報銷款還是打入“工資卡”問題?
答:根據老師建議,計財處將財務系統已有的銀行卡重新進行明確:1.有學校圖案的銀行卡發放工資,即“工資卡”;2.玄色卡面的沃德卡或銀色卡面的銀行卡發放校內津貼,統稱即“沃德卡”;3.公務卡。列位老師如果手中除公務卡外僅有一張銀行卡,這張銀行卡是用來發放工資和校內津貼的。請列位老師在報銷時,凭据上述指引進行選卡。
三、關于合並提交的幾個問題
(1)一張票據由差异項目負責人簽批,該如何提交?
??? 答:可以由各项目卖力人授权给一人填报,再合并提交;也可以直接到计财处313的临时窗口现场治理。
(2)科研項目需要清零時,合並提交時系統會提示項目余額不足?
??? 答:遇此情况,可以选择部门发票金额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进行报销;也可以通过计财处313临时窗口现场治理。
(3)合並提交對外單位轉賬有時被退單?
??? 答:除报销举办聚会会议费、培训费用度外,合并提交对外单元转账每笔业务要求只能对一家对外单元。
四、遞單後能否及時查詢報賬到哪一環節?
??? 答:列位老师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中“我的项目”检察到—票据是否提交、是否制单乐成等,只要是制单乐成的票据,计财处一般会在3天内将报销款项打入报账老师银行卡中。
五、收到報賬信息只有金額和日期,當報銷多筆款項時不知道每筆錢的用途?
??? 答:计财处正在联系软件供应商在支付信息上加载摘要明确用途。同时,建议老师在提交报销单时尽量做到一事一单,并对报销金额和内容提前进行纪录,以便核对收到款项。在报销差旅费时,除聚会会议、培训、自驾车及特殊批示外,交通伙食补助一律按“180元/人/日”进行计发。
六、在填報校外專家咨詢評審費時需要身份證複印件,能否簡化不提供專家身份證複印件?
??? 答:专家咨询评审费可以只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对外雇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車票(機票、船票)丟失如何報銷?
??? 答:出差车票(机票、船票)单程丢失,可以通过住宿费和另外单程正规车票作为佐证质料进行报销,出差人进行情况说明并经项目卖力人和单元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
八、網上購物時該如何報銷?
??? 答:网上购物需要联系对方单元提供正规发票。
九、科研結余經費能報銷什麽內容?
??? 答:学校在2016年末出台了《PP电子大学科研经费结余治理措施》,请列位老师参照其中“第七条”进行报销。
十、給外籍專家發放勞務費時,是否需要外籍專家本人親自來領款?
??? 答:自本通知宣布起,外籍专家发放劳务费无需一定到计财处现场领款。但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治理暂行措施》(外专发【2016】85号)之第十二条“專家工薪、講課費及專家補貼的發放應切合國家有關稅法規定,原則上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的規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現按如下三種方式操作:1、如外國專家有中國境內銀行賬戶,直接彙款至其賬戶。2、國內經辦人將款項彙入外國專家的銀行賬戶,持彙款憑證報銷(核銷借款)。3、如果上述兩種方式不能支付,則彙入國內經辦人的銀行賬戶,由經辦人負責支付給外籍專家。三種方式支付都需要提供外國專家的簽收確認書和護照複印件。
十一、2016年以前的科研項目沒有額度控制該怎麽辦?
??? 答:2016年以前的科研项目有需要额度控制的可以到计财处315办公室科研财政科治理。
十二、對公轉賬時,對方單位需要進行附言,該如何操作?
??? 答:目前网报系统附言限制是20个字符,请直接在支付方式下点击对公转账后填写即可。
十三、基本科研業務費的審批流程複雜,可否簡化法式?
答: 1、基本科研业务费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卖力人签字即可,不需要主管科研的卖力人签字;2、2万元以上支出仍须主管科研卖力人审批;3、项目卖力人本人发生的支出及劳务费支出仍需主管科研卖力人审批。
十四、專利費是否可以用個人銀行卡轉賬支付?
??? 答:1000元以上专利费支出必须对公转账。
十五、橫向課題是否可以全部做成勞務費預算?
??? 答:学校即将研究出台新的《PP电子大学横向课题科研经费治理措施》。在新的措施未出台之前,仍按现有措施执行。
十六、橫向課題是否能夠報銷招待費?
??? 答:1、异地招待请凭据《PP电子大学差旅费治理暂行措施》(东林校财【2016】3号)之第二十条治理;2、哈尔滨市内接待请凭据《PP电子大学海内公务接待治理与核算细则》(东林校财【2015】4号)之第十五条治理。3、国家或学校对接待有新划定时,我处会实时进行对外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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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財務處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