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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2017年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日期:2016-12-02 點擊數:

各有關部門:

根據上級部門關于因公出國(境)計劃報送的有關文件精神,爲切實做好我校“2017年因公出國(境)計劃”填報事情,現將有關事情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年度出訪計劃

根據教育部因公臨時出國(境)相關治理規定,凡公費出國(境)的團組和個人,以及出國執行學術交流等任務的高校教師,必須持因公護照(港澳台收支證件),通過因公出國(境)審批渠道辦理手續,嚴禁持因私護照(港澳台收支證件)出國(境)執行公務。

凡2017年因公出國(境)團組(含港澳台)均須報送出訪計劃。報送計劃包罗我校在職教職工赴國(境)外進行事情訪問、參加國際會議和教育、科技展會,以及講學、培訓、進修、相助研究等臨時因公出國活動。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訪問學者等項目除外。

各部门要凭据有关划定和事情需要对年度出国(境)计划进行认真汇总和审核,由本部门卖力人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统一报國際相助处。逾期不报的,视为2017年无出访任务,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申请。

二、嚴格執行因公臨時出國(境)相關治理規定

1、各部門要嚴格控制出訪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科研類出訪任務以項目条约書中注明的出訪時間、天數、路線爲准。

2、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相關治理規定詳見《關于加強和改進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治理事情的指導意見》(附件2),其他出訪團組相關治理規定詳見《東北林業大學因公臨時出國審批與治理辦法(修訂)》(附件3)

三、填報注意事項

1、團組成員包罗校內差异部門人員的出訪團組,應提前相互溝通,由團組組長所在部門負責彙總上報,其他團組成員不再重複填報。

2、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凭据財政部、外交部(關于印發《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治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16號)執行(詳見附件4)。

3、具體填報內容及填報說明詳見附件1。

请各部门通知到所在单元有出国任务的课题组和小我私家,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本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纸质版需单元卖力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统一报送至國際相助处(行政楼829室),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51700402@qq.com,信件标题设置为“××学院(部门)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聯系人:孫老師(電話:8219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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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相助处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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