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爲做好2016年度財務決算事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20日財務結賬。2016年度開具的應報銷票據,須在12月20日前到財務處報賬。跨年度票據無特殊原因不予報銷,本年結賬以後發生的票據可以在2017年3月報銷。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學革新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重点实验室项目经费、2016及以前年度教育部其他各专项经费,凭据教育部决算要求,必须在本年度列支清零。请项目卖力人抓紧预算执行进度并清理核销借款。
三、有未核銷借款的師生,請于12月20日前核銷借款。以前年度現金借款仍未核銷的、核銷票據與借款事由嚴重不符的,必須在結賬前交回全部借款,否則將記入財務信用記錄,影響個人信用和相關業務的辦理。
四、預借財政票據、稅務發票的,請及時清理,確保結賬前經費到款入賬。逾期未到賬的,請出示書面情況說明,涉稅發票經費未到賬的,必須先行交納相關稅費。
五、年末前經費到款比較集中,請各單位及各科研項目負責人及時查詢確認經費到款情況,確保各項經費到款後及時確認收入。
六、國資辦、設備治理處與財務處對賬截止日期爲12月30日,已在國資辦或設備治理處辦理資産入賬手續,未到財務處報賬的,請及時到財務處報賬。
七、請各單位負責人對本部門師生欠款逐筆落實,特殊原因不能在本年度報賬的,請于12月20日前書面說明情況,報送財務處備案(綜合辦公樓3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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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財務處?
????????????????????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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