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學校有關要求,請各院、部、處、室、科研、産業單位組織確認已填報的辦公用房面積,近期予以公示和現場核查。具體要求如下:
一、確認填報辦公用房面積的人員爲:各院、部、處、室、科研、産業單位的處級幹部、博導、正教授。
二、確認本人簽字,與其合署辦公人員也需本人確認簽字。
三、副處級幹部辦公用房使用面積上限不超過12米,正處級幹部、博導、正教授辦公用房使用面積不超過18米。
四、各單位認真確認填寫內容,未填寫上報的單位及時報送。
未上報單位于2016年4月8日前,將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填報表報送至房産科(綜合辦公樓427室),同時報送電子版至sfw_2015@yayaxian.com。
聯系電話:821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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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産與後勤治理處
????????????????????????????????????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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