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爲全面推進實驗室事情革新,培育高水平的研究结果,提升實驗室建設與治理水平,學校決定組織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2024年立項申報與2023年中期考核事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項目立項申報事情
1、申報人員
從事實驗室建設與治理的實驗技術人員、治理人員以及承擔實驗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
2、立項範圍
實驗室信息化建設、實驗技術隊伍建設、大型儀器開放共享、儀器設備軟硬件自主研發、自制儀器設備及實驗裝置的研究開發與技術革新、實驗技術與測試要领的研究和開發、實驗室宁静治理等方面的革新研究與實踐。詳情見《2024年度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指南》(附件4)。
3、申報要求
(1)申報的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經各學院組織專家初審、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填寫《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申報推薦表》(附件3)擇優推薦報送學校,每個學院推薦2-3個項目,學校不受理個人申報項目。
(2)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組織專家組評審確定准予立項項目,項目負責人准備PPT彙報质料參加答辯(不超過5分鍾),全校每年立項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
(3)准予立項的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由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每個項目的研究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萬元,最終立項金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鼓勵學院提供配套經費支持。項目研究過程中需提交中期進展報告(提交時間以通知爲准),項目結題前經費使用比例爲80%。
(4)項目經費可列支實驗設備費、质料費、研究结果出书費、差旅費等費用。其中元器件或质料的采購需按學校相關采購治理規定執行,差旅費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經費的20%。
4、质料報送
請各學院將項目申報的紙質质料(申報書一式3份,推薦表1份)經學院簽署意見後于2024年12月27日下班前統一報送至實驗室治理科(綜合辦公樓604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435594089@qq.com。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二、2023年項目中期考核事情
根據《東北林業大學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治理辦法》,學校組織開展2023年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附件5)中期考核事情。
請各項目負責人認真填寫《東北林業大學實驗室建設治理與實驗技術開發項目中期報告書》(附件6),說明已取得的结果、研究存在困難、下一步研究計劃以及經費使用情況。
請各學院將中期考核的紙質质料(中期報告書一式2份)經學院簽署意見後于2024年12月27日下班前統一報送至實驗室治理科(綜合辦公樓604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435594089@qq.com。
聯系人:郭敏
電話:82191636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