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爲了配合全省教育系統“護航亞冬”宁静生産百日攻堅行動,現組織各學院凭据《教育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准,開展全覆蓋、無死角、零遺漏的隱患排查與治理,重點如下:
1.“是否建设健全並落實學校、二級單位和實驗室(實訓場所)宁静治理三級責任體系(“指南”第六條第一項)”,各學院、實驗室要壓緊壓實全員實驗室宁静責任,確保宁静責任落實到位。
2.“實驗人員是否在未获得宁静准入的條件下進入實驗室(實訓場所)開展實驗活動(“指南”第六條第二項)”,實驗室要落實宁静教育培訓與准入制度,未取得准入資格的學生或個人不得進入實驗室事情。
3.“是否建设實驗室(實訓場所)重要危險源(包罗各類劇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有毒有害化學品,各類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壓等危險氣體,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同位素及核质料,危險性機械加工裝置,強電強磁與激光設備,特種設備等)風險管控方案(“指南”第六條第三項)”,實驗室要落實差异風險等級實驗室宁静檢查、宁静培訓、條件保障等治理要求;建设指南中所列實驗室重要危險源的治理台賬,並專項排查存在的隱患點。
4.“涉及重要危險源的實驗,是否進行宁静風險分析及制定相應防護措施(“指南”第六條第四項)”,涉及重要危險源的實驗,要進行風險評估,落實相應防護措施;開展危險性高的實驗,必須兩人同時在場方可開展實驗。
5.“是否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擅自建設、使用、轉讓涉及重要危險源實驗室(實訓場所)或設備(“指南”第六條第五項)”。
6.“是否違規購買、存儲、使用、運輸、轉讓或處置重要危險源(“指南”第六條第六項)”;“實驗室(實訓場所)內是否超量存放危險化學品;是否大量使用危險氣體且無氣體濃度報警措施或通風設施不及格;是否超規使用危險設備尤其是大型設備(“指南”第六條第九項)”,特別是排查管制類化學品的購買渠道,禁止未履行審批手續購買管制類化學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制度,遵守配伍禁忌規範存儲;根據“用几多、買几多”的原則,盡量減少危化品儲存量;及時清理轉運過期化學品和實驗室廢液。
7.“是否在實驗室內使用超出其宁静許可範圍的實驗质料、設備或進行超出其宁静等級的實驗活動(“指南”第六條第七項)”。
8.“實驗室是否凭据行業標准落實應急與抢救設施設備,是否配置宁静防護用品(“指南”第六條第十項)”,實驗室應配備適合的防護用品和設施,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並通過培訓確保從事實驗活動的人員能正確使用。
各學院要將宁静隱患排查事情常態化,切實將實驗室宁静事情重點從事後糾正轉變爲事前防範,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請于11月29日前將隱患排查總結報告(紙件,分管實驗室事情領導簽字,蓋學院章)提交至實驗室技術宁静科(綜合辦公樓604室),聯系人:郭敏,82190708。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