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立德樹人为基础任务,强化资助育人功效,引导和激励宽大青年学生努力拼搏、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充实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促进新时代学生资助事情高质量生长,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第十二届“东林励志之星”暨第九届励志之星“永芳”奖学金评选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本次活動評選對象爲已獲得國家、學校或社會資助的在校大學生(含獲得各級獎助學金的學生)。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守國家执法法規,遵守校規校紀,品行规则,樂觀向上;
2.學習態度规则,勤奮刻苦,恪守學術道德,學業成績優良;
3.追求卓越,在愛國奉獻、思想引領、創新創業、志願公益、社會實踐、感恩回報、抗擊災害、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结果、推動鄉村振興等方面中有優異表現或勵志事迹;
4.申請人優秀事迹在主流媒體上有過相關報道或介紹,引起較大反響者優先。
三、活動時間
2024年5月至6月
四、評選法式
(一)學院初評和推薦
各學院凭据“事迹突出、示範引領”的原則組織初選,推薦2—3名切合條件的學生參加學校評選,並通過學院網站、微信公衆平台等渠道宣傳被推薦學生的優秀事迹。被推薦學生填寫《第十二屆“東林勵志之星”評選申報表》(附件1),學院填寫《第十二屆“東林勵志之星”申報彙總表》(附件2),並于2024年5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將附件1和附件2紙質版质料報送至“一站式”學生服務中心二樓11號窗口,所有质料電子版以學院簡稱命名後,以學院爲單位發送至東林學生資助郵箱dlxszz@126.com。
(二)學校評選
5月下旬,在全校範圍內開展線下宣傳和線上投票活動,同時組織各院教師代表初評,根據線上投票及初評結果入圍20名“東林勵志之星”候選人。20名候選人需另外提交個人事迹质料(具體要求見附件3)。
由學生處(學生資助治理中心)組織召開答辯評審會,20名候選人依次進行答辯,由評委對所有候選人進行評審,最終評選出“東林勵志之星”10名、“東林勵志之星”提名獎10名。報學校學生資助事情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進行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後對評選出的“東林勵志之星”頒發“永芳”獎學金。
五、事情要求
1.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東林勵志之星”評選活動是践行立德樹人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落实,保证运动的顺利进行;
2.做好宣傳,營造氛圍。進一步創新事情要领,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加大宣傳力度,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宣傳事情,提升廣大學生對活動的知曉率、參與率;
3.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各學院可根據自身實際,堅持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學院內評選,嚴格凭据要求審查、報送质料,事迹质料要有個人特色,著重體現優秀事迹,各項质料切合報送要求。
聯系人:文理卓
聯系電話:82191072
学生处(学生资助治理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