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申報2010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函》(人專司函【2010】12號)及《關于申請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項目的通知》(林才培字【2010】10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組織申報2010年度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簡稱資助經費)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嚴格凭据要求,認真組織,遴選申報。
一、申報人員條件
申請資助經費的留學回國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外留學一年以上,學有所成,新近回國事情;
2、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事情,有培養發展前途;
4、申報項目屬于領先水平,具有應用開發前景,可産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二、資助項目類別
凭据《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與治理辦法》(人發[2001]33號)有關規定,科研資助項目分爲重點、優秀、啓動三類。
1、重點項目(額度爲10-20萬元)
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從事國家重點攻關項目、重大技術革新項目、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技術創新等項目。
2、優秀項目(額度爲5-10萬元)
主要資助留學回國人員主持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革新項目,或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
3、啓動項目(額度2-5萬元)
主要資助新近回國或即將回國的留學人員,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
三、申報质料要求及時間
1、申報人員須填寫《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第8頁同行專家意見在上報前須填寫完畢,所在單位意見由學校簽署意見。
2.請各單位將申請人的申請质料及電子版進行審核後,連同項目評審費600元/人,于2010年5月27日中午下班前報送至人事與專家事情處教師與專家辦公室。
請各單位凭据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申報事情,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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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健偉????????????????聯系電話:8219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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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