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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教育廳科研項目結題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日期:2010-05-10 點擊數:

各有關單位:

爲加強科研項目的過程治理,提高科研項目的完成質量,確保科研項目定期結題,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科研項目結題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1、2007年度以前(含2007年度)省教育廳下達的科學技術研究項目。

2、2008年度以前(含2008年度)省教育厅下达的人文社会科學研究项目计划。

3、2007年度以前(含2007年度)省教育廳下達的外洋學人科研資助項目。

4、2007年度以前(含2007年度)省教育廳下達的青年學術骨幹支持計劃資助項目。

5、到期應結題的教育部重點項目。

二、檢查內容

整個檢查分爲學校自查和省教育廳抽查兩個階段,學校自查階段爲5月10日至6月30日,省教育廳抽查階段爲7月1日至7月31日。

1、學校自查

科研處已將各學院科研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整理,將清單發送至科研秘書處。請各學院對調查範圍內的科研項目凭据已鑒定、已驗收、終止、拖期、在研等五種情況進行歸類。

已鑒定、已驗收是指由我廳組織實施鑒定、驗收的科研項目;終止是指因某種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由學校科研部門審核並報我廳批准同意終止的科研項目;在研項目是指未定期結題,已履行延期手續的科研項目;其余項目均爲拖期項目。

各學院根據自查結果,對拖期項目須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形成自查報告,上報科技處914室。科技處將根據科研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複查。最終將自查報告上報省教育廳。

2、 省教育厅抽查

省教育廳將根據各校的自查報告,對部门學校進行抽查,進行整體情況彙總,並將結果向各學校通報。

三、教育廳處理措施

1、凡已拖期2年以上(含2年)的科研項目須在2個月內辦理結題驗收,在自查階段不辦理驗收手續或達不到驗收要求的凭据自動放棄處理,項目組全體成員5年內不得申報省教育廳科研項目。

2、凡因學校或項目組主觀原因造成終止的科研項目,項目組全體成員2年內不得申報省教育廳科研項目。

3、對于此次專項檢查執行不力的學校,省教育廳將調整其科研平台建設、科研項目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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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