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 国家“211工程”
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
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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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4-07 點擊數:
爲加強學校周轉房的治理,對于與學校簽訂周轉房租賃協議期滿者,如果繼續申請租賃周轉房,請于協議期限到期之前到房産治理科申請辦理續租手續。對于不定期續簽協議或不符租賃周轉房條件者,學校將收回該周轉房,拒不退房者學校將從協議到期後一個月起凭据每月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5元標准收取房租並在工資中扣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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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産治理處
房産治理科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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