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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08年科研事情量核算事情的通知

日期:2010-03-30 點擊數:

各有關單位:

为贯彻执行《PP电子大学科研津贴核算措施(试行)》,充实调动宽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科學研究事情的积极性和缔造性,我校现开展2008年科研事情量核算事情。本次科研事情量核算方式進行了調整,請第一責任人(以下簡稱“負責人”)做好填報事情。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算方式

1、本次申報核算的科研事情均由負責人負責申報(參加人員不要填報),並如實准確填寫“申報系統單機版”中的相關信息及參加人員的信息,系統將根據負責人填报的内容自动生成加入人员的事情量。

2、外單位作爲科研事情負責人的,由我校排名第一的加入人負責申報,并负有等同于我校負責人的責任。

二、核算對象

我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含黨政治理人員、離退休人員、博士後、訪問學者、客座教授等)在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所完成的、並以東北林業大學署名的科研事情均屬核算對象。無署名東北林業大學,不計科研事情量。

三、核算內容

包罗科研課題、科技論文、著作(含教材)、教學及科研结果獲獎、專利、學術活動等科研事情。科研項目經費按2008年撥入財務處並落款科研賬戶經費淨額(扣除撥給項目相助單位經費)爲准,請依據財務處到賬經費的相關信息如實填寫。

四、申報法式

1、各項科研事情負責人下載“申報系統單機版”(詳見附件4,使用說明詳見系統幫助欄),填報2008年完成的相關科研事情信息及項目組成員信息,填報過程中不要有空格(身份證應以18位的爲准),生成上報文件,並打印“2008年核算紙質文件”一式兩份,負責人簽字蓋章後,報送所在單位科研秘書,同時提交2008年科研事情的有效證明质料原件(条约書、獲獎證書、專著、論文等)。

2、各單位科研秘書應做好“申報系統單機版”內容、2008年核算紙質文件、參加人員中學生與外單位人員身份及有效證明质料的整體對應審核事情,並提醒申報人有關注意事項。

四、注意事項

1、如因科研事情負責人漏报、身份证填写禁绝确或未如实填报而引起的後果,由第一責任人負責解釋和承擔。

2、科研課題、科技論文、著作(含教材)、教學及科研结果獲獎、專利、學術活動等科研事情的人員及其排名順序以有效證件爲准。但對于有到位經費的在研項目而言,如果負責人對參加人員有調整,必須附調整說明质料(簽字蓋章),對因調整而引起的後果由負責人負責解釋和承擔。

3、根據我校財務處的要求,本年度“申報系統單機版”中的申報人基本信息增加了“財務信息代碼即人員工資代碼”(8位數字,前四位爲0),請如實填寫,以便財務處核對。

4、人員信息爲全日制學生的,請在所在單位選項中選擇“全日制學生”,身份證號碼填寫爲18位的“0”;

5、人員信息爲外單位的,請在所在單位選項中選擇“校外其它單位”,身份證號碼填寫爲18位的“0”。

6、2008年發表文章的第一作者爲全日制學生的,其導師或通訊作者可將排名提前到第一位,其他人員名次按原順序依次順延,總人數不變。

五、日程部署

請各單位在科技處審核之前,做好本單位的整體審核校對事情。科技處審核時間爲2010年4月1日至7日。

注:其他單位申報人員請將核算质料提前(2010年4月1日前)報送科技處914室,過期報送,不予受理。

聯系電話:82191947??82190716?

联 系 人:魏焕勇、金辛、吴微、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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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林業大學科學技術處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