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處、室、校直屬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全國外語水平考試時間部署的通知》(教考試廳函[2009]1號)文件精神,現將2010年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的有關部署通知如下:
一、考試日期和報名辦法
(一)考試日期:第一次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6月5日,開考英語(PETS—5)、法語(TNF)和德語(NTD),口試從筆試當日下午開始;第二次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12月11日,開考英語(PETS—5)、日語(NNS)和俄語(TΠPЯ),口試從筆試當日下午開始。
(二)報名辦法:(1)考生須自行與考點聯系;(2)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3)考生可以函報,但必須提前與考點聯系,還應向考點提供有考生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
二、報名日期和報名考試地點
(一)報名日期:第一次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4月12日至16日,第二次考試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
(二)報名考試地點:
英語(PETS—5)在黑龍江大學報名考試(電話:0451—86608579)。
日語(NNS)和俄語(TΠPЯ)在大連外國語學院、北京語言大學、上外洋國語大學、吉林大學等考點報名考試,接受全國各地考生函報。
法語(TNF)和德語(NTD)在北京語言大學、上外洋國語大學等考點報名考試,接受全國各地考生函報。
三、考試成績及發送辦法
(一)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閱卷,並將考試成績通知各考點。
(二)成績報告單在考試後兩個月左右由各考點轉發給有關單位或個人。
(三)考試成績對于申請國家公派留學有效期爲兩年,如作爲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績使用單位自行決定。
特此通知!
?
?
?
東北林業大學人事與專家事情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