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为增强青年主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重點學科(专业)的建设与生长,凭据与国家留学基金治理委员会签订协议的要求,结合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计划,我校2010年度“青年主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开始遴选,现将选派事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範圍及原則
1、選派對象
2010年選派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主要從我校學科帶頭人、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優秀年輕骨幹教師中選拔;優先資助“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和語言類基礎課教師。
2、選派原則
(1)凭据学科和師資隊伍建设的需要,紧密结合我校重點學科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外洋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機構从事相助研究;
(2)選派進修或相助研究的學科,應是處于國際領先职位的優勢學科、新興學科或我校重點建設的单薄學科;
(3)選派有培養潛質的優秀青年骨幹教師,應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已經承擔科研項目或有與國外相助意向及明確的出國任務。
二、選派計劃
根據學校與國家留學基金治理委員會委簽訂協議及“211工程”三期建設計劃,2010年學校計劃選拔15名左右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
三、選派類別及資助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期限爲6個月;
2、訪問學者:資助期限爲6-12個月;
3、博士後研究:資助期限爲6-12個月。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堅實而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教學、科研實踐經驗,教學事情量飽滿,教學質量優秀,科研成績突出;
2、申請人須在本校事情3年以上(含3年),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崗位;
3、申请人员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外洋相助工具或已取得拟赴外洋高校或科研機構的正式邀请函;
4、外語成績達到及格條件的申請人員,在選派時,學校優先考慮;外語成績未達到及格條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成績證明進行申報;此部门人員被錄取後,需參加相關外語培訓並獲得及格成績後方可派出(外語成績及格條件詳見附件1);
5、已受學校資助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不再受本項目資助。
五、提交质料及時間:
1、請各單位根據選拔原則,結合本單位學科(專業)建設,認真審核推薦人選的申請出國期限、研究計劃等信息,並填寫《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附件2)一份(兩人以上須排序,並加蓋院系公章);
2、申報人員須填寫《2010年申請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人員簡表》(附件3)一式10份,並提交相關申報质料(如國外院校邀請函、外語水平相關成績證明等);
3、請各單位將《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及個人申報质料統一于2009年12月25日前報至人事與專家事情處教師與專家辦公室(行政樓507室)。
六、派出及治理
1、凭据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要求,爲使被選派人員能及時派出,請各單位及申請人員根據事情需要,妥善部署好下學期相關事情任務,以保證未達到出國外語及格條件的被選派人員在2010年上半年能進行脫産外語培訓;
2、被錄取人員派出前應簽訂《東北林業大學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交存保證金等派脱手續;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須在1年內出訪,超過1年,學校將取消其出國資格;
4、受資助人員不得隨意放棄受資助資格,須凭据國家留學基金委治理要求出訪,出國期滿需按時返校;
5、出國人員辦理完護照、簽證等手續並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離境機票後,在離校前將出國時間通報人事處教師與專家辦公室。如離境前仍未通知人事處而擅自離境,學校將凭据有關規定處理。
七、注意事項
1、未獲得國外院校邀請函的申報人員,須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獲得國外院校的邀請函;
2、獲得資助人員必須申報201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3、 为提高我校国家公派出国人员的录取率,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事情,增强外语学习,加入相应出国项目的外语测试,将结果单复印件交人事与专家事情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存案;并提前与外洋接收单元联系,获取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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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