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字東林
  • 電子郵件
  • 領導信箱
  • 校園電話
  • 校園地圖
  • English
首頁

您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 > 通知通告 > 正文

《東北林業大學2009屆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說明

日期:2009-05-15 點擊數:

1.什麽是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指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事情,且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學費和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由中央財政代爲償還。

2.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條件有哪些?

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凡切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可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执法;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及格;

(3)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事情,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經學院推薦、審核。

3.中西部包罗哪些地區?艱苦邊遠地區是指哪些地區?

代償資助中的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個省;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甯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http://61.129.89.229/down/jkbyd.doc?此網址可查詢具體艱苦邊遠地區範圍)

4.哪些算做基層單位?

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以下(不含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包罗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事情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航海、煤炭、石油、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5.代償資助的申請法式有哪些?

切合條件的我校畢業生,按以下法式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1)畢業生本人在辦理離校手續前向學院遞交《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和畢業學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中西部地區或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三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2)畢業生在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畢業後的還款計劃書時,應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如果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不需自行向銀行還款。

(3)報送時間爲每年6月20前,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在提交有關證明质料並經審查後,最遲于當年12月20前將申請质料集中報送我校學生資助治理中心審核。最終確定代償學生名單,以全國學生資助治理中心批複爲准。

6.代償資助資金如何發放與金額?

獲得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接纳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後每年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代償完畢。每名畢業生代償學費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畢業在校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高于6000元的,凭据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代償。

7.如果畢業生在中西部地區事情未滿3年,應如何辦理相應手續??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事情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外,對于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畢業生,畢業生本人必須及時向辦理代償資助的原高校申請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

對于取消學費代償資格畢業生,從當年開始停止對其學費的代償;對于取消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應與經辦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改由其本人償還余下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就業單位憑畢業生重新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方可爲其辦理離職手續。

8.違約如何處理?

對于不及時向學校提出取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申請、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畢業生,一律視爲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征信平台相關數據庫。

9.學生爲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弄虛作如果何處理?

對于弄虛作假的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

?

?

?

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