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爲繁榮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交流活動,提升學術活動質量,促進科技創新和科技结果轉化,促進人才成長與進步,服務地方的經濟建設,根據《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结果獎評審辦法》的規定,我校現開始組織2008年度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结果獎的申報事情。具體要求如下:
一、參評範圍與要求
凡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發表、出书的自然科學技術學術结果均可申報。具體包罗:
1.在市級以上出书社、期刊社出书發行的學術刊物、論著、論文集和報紙上發表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交织邊緣科學方面的學術論文、學術著作和科技建議。
2.在國際學術會議,全國性學會、省級學會的學術研討會和省、市(地)科協和系統科協組織的學術年會、研討會上宣讀發表的學術論文和形成的建議(必須有本次學術會議出书的論文集和獲獎證書)。對尚未發表的原始創新性學術结果可在本單位和本行業兩位專家出具推薦證明的情況下參評。
3.學術结果作者或主要作者應是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科技治理人員,若以第二或第三完成人名義參評,必須有第一完成人的委托證明。非哈市區域範圍內的科技事情者如其學術结果與哈市科技經濟社會緊密相關的也可參評。
4.參評的學術结果原則上分理論性研究结果、應用性研究结果和決策建議三類,學術结果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实,論證科學,結論正確。學術理論性结果與實踐應用性结果、建議分別進行評審。
5.每名作者最多限報2篇論文,多人合著論文僅限前三名作者申報;一般性的事情總結、考察或實驗報告以及專著、譯文、資料彙編和科技信息介紹等文章不屬參評範圍。
6.通常有知識産權糾紛者不得參評;涉及違背科技保密、有關法規和産業政策的學術结果不得參評。申報结果出現上述問題,責任自負。
二、評選標准
詳見《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结果獎評審辦法》(附件1)。
三、申報相關事宜
(一)申報质料
申報质料共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二份,裝訂成冊,複印件不予返還,包罗:
1.《哈爾濱市自然科學技術學術结果獎申報評審表》(附件2)。
2.结果及有關證明质料,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结果,須提供被采納部門的原始质料。
3.申報质料應接纳Word花样編排,A4紙打印,凭据國際通用標准或國家標准書寫,同時上報相應電子版。
4.文章標題(三黑居中),隔二行作者姓名(四楷),下一行爲作者單位和郵編(五仿宋),隔一行爲摘要,下一行爲關鍵詞,隔一行爲正文(五宋);標題按級順序爲1,1.1,1.1.1,1.1.1.1。正文後隔一行分別爲注釋、參考文獻和作者簡介。
5.文中所用計量單位,一律接纳國際通用標准或國家標准書寫。文中年代、年、月、日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体现。
(二)申報法式
凡切合申報條件的學術结果,由作者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科研秘書或部門負責人審核,质料屬實後,于2009年4月10日17:00前報至科技處綜合辦(行政樓925、923室)。
联 系 人: 范金凤?赵林波
聯系電話:82191659??82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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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處
2009年3月16日